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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看书 > 奇幻 > 恐怖堡的女儿 > 第3章 小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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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临气候温暖,这里房屋的窗户都挺大,光照充足,富有活力。我换上了薄轻的亚麻布衣裙,套上丝绸外衫,尽享南国夏日的熏风骄阳。

艾莉亚和珊莎被严令呆在首相塔里,不准外出。看得出艾莉亚很不开心,是之前的冲突让她气呼呼的。好吧,说句实在话,她和珊莎都快打起来了。

后面我听到艾德·史塔克来找她,他们说了好一会儿话,大概也就是关于这件事的。

我正和珊莎在一起,我们在偷听,可是艾德把门关上了。珊莎一只手挠着小狼淑女的脖颈,另一只手搅着自己的发丝,用着小大人的语气,“我妹妹是个野孩子,把我操心坏了。”

“我以前也被称为野丫头,”我搂着她,“人人都会长大,她也会,对了,你要去看比武大会吗?”这个话题用得好,珊莎的眼睛明显亮起来了。

“会!骑枪竞技!这是为我爸爸办的,不是吗?我是说,义务!这是我的义务。我必须出场,作为父亲的女儿。”她一本正经地说,小嘴的嘴角却不由翘了几许,“不过团体比武太血腥啦,而射箭比武又有些枯燥,我——”

“你想看洛拉斯,名声远扬的玫瑰,”我盯着她的双眼,笑意十足,语气再确定不过,“你想看詹姆·兰尼斯特,对嘛?那个坏坏的弑君者,我知道,你呀,想看那些耀眼的男孩,骑着马儿,帅极了。”

“不,”她音调很高,“我只是必须出席而已,要知道,小乔,小乔他——”提到乔佛里时,珊莎眼帘低垂,又在瞎想了,小笨猫。

我握住她的手,语重心长:“不是所有的王子都是梦中情人,你看‘疯王’伊里斯、‘残酷的’梅葛,他们都曾经是王子,珊莎,而他们——”

“不!”珊莎逃避地说道,“都是艾莉亚的错!乔佛里只是想试试那个杀猪小子,那只是一个杀猪小子而已,他不会伤害他的,事情不该这样!”她看着我,眼睛又红了,“还有你,莱雅,我生气了!你不该那样对乔佛里,你对他大声大气的,而他是你的王子!”

珊莎抱紧淑女,藏在我怀里,“我们该庆幸,小乔没什么事,大家都没事。你看到他了吗?满身都是伤,好可怜呀,那么英俊,却被欺负成那副模样。”很明显,目前来看,这丫头暂时还没得救。”

“波顿小姐。”我听到门外是维尔的声音,“您的骑士和卫士在等候,小厅里。”

我安抚地拍了拍珊莎的手背,“回头聊,别太挂怀,她是你妹妹,乔佛里会是你的夫婿,你们该是一家人,所以你需要团结他们,我理解,辛苦啦,珊莎。”其实,乔佛里大概率不会是珊莎的男人,但是这会儿,我只能这样说。

“谢谢,莱雅,”珊莎抹着眼睛,勉强振作,“咳!父亲请了一位君临的裁缝,他明天下午到首相塔,到时候给我们量体制裙,可别忘啦!”

我自然表示感谢,然后去应付我的人。首相塔的密尔地毯吸收了我的足音,金框圆窗曲线温柔,阳光洒进来如此慵懒,让人有归家之感。不过我知道,这里绝对不是家。

这里是君临,纷争之地。

我看到小厅里等着的,正是贝里爵士,斧刃,还有洛克。我摆手免礼,拉出一个椅子坐下,“任务有结果了?”

已经过去了不少日子,应该有收获才是,我这几天每天都会突击巡视,我的人还算勤勉,没被南方温暖慵懒的气氛给感染。

“是的,小姐,我在夜影巷里看了三处房子。大的一个院子要200金龙,小一些的要120,最小的是一个三层楼房,没有院落。我们人很多,恐怕买那儿,会很挤,100个金龙的价,不过地段不错,靠近丘下。”贝里·莫斯爵士说道,“这三间的主人里头,有一个已经搬走,另外两个都还在君临。”

“买大的,我们有不少东西,他们有地窖吗?”

“有,我去看过,大院子是三幢房屋围起来的,地下室里有酒窖和食仓,还有一些空的房间,不知道以前是什么个用处。这栋产业已经全空了,有一幢没屋顶,一幢屋子里有几具尸体,烂完了,我报了金袍来,还有一幢屋子墙已经裂开了。总体上采光一般,没有家具和装修,庭院里植物已经枯死,有个不出水的喷泉。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还会更贵,我恐怕加上装修和维修的费用不止200金龙。”

“密道?”

“有一处,小姐,不知通往何方,有人说那儿曾经是伊耿四世给他的情人,那位里斯的塞蕊娜住的,所以我猜可能是红堡。”

“就那吧,再仔细检查一下,斧刃也去,斧刃你对东方的建筑习惯比较熟悉,说不定会有什么陷阱之类的,请小心谨慎。”想一想,我带着400金龙,那可都是我辛苦赚来的,我在白港做生意,我挖矿,我到处打击劫掠者,好不容易存下的。算起来是几百人的辛苦劳作,付出了不知多少条性命。结果换到君临,就值两套房,心里真不痛快。

“我知道我们这帮北方人肯定挨宰了,约时间签契约,贝里爵士。”夜影巷在红堡北门外,位置偏僻,我猜要是伊耿高丘的其他地方,恐怕会更贵,然后,我脸沉了下来。

“先别急着走,贝里爵士,你知道吗?克蕾刚刚告诉了我,你一直被人跟踪。”

他的面色变得难看起来,我理解,贝里·莫斯爵士不懂君临这些弯弯绕绕,但是,他需要有基本的意识,别蠢到引贼入室。

下一个是城外。

“洛克,你在周围转得如何?”

“主要是东北边儿,小姐,南方是御林,西南边儿离河湾地太近。我猜您也不喜欢海峡,所以我去了暮谷城和罗斯比城。”

“哪个更近一点,我记得是罗斯比城?”

“对,小姐,罗斯比城,实际上我见到了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养子。”

“我想想,罗斯比城没有继承人,对吧?只有一个养子,争议很大,”或许会是个机会,养子,他日伯爵一死,一定会有继承纠纷,我可以插手,“介绍一下。”

“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养子叫多曼,他对您很感兴趣,因为,嗯,您那天坐在马车里往外头看,被瞧见了,市井里说得有些夸张,有些人则说的有些肮脏,咳!”哈,又是这套无聊的把戏,这个王领小孩想太多了,还有那群君临市民,“另外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常住君临,这家人体弱多病,他常年卧榻不出。”

“那么,你看到的庄园?”

“啊,分别属于罗斯比家的三个骑士,他们那地皮不少,因为地不是很肥沃,没有矿产,很贫瘠。实际上罗斯比家族是靠过路费和商业税支持的花销。”

“所以是三个庄园?说说看情况。”

“是的,三个相邻的庄园,绝嗣了,其主人要么死在了三叉戟,要么死在了葛雷乔伊叛乱的时节,多曼少爷愿意便宜售出,一个庄园30金龙,三个一起金龙。”

“种了些什么?”

“黑麦、小麦、燕麦、大麦以及大豆,我看到还有果树,主要是苹果和梨子,”真是平平无奇的地方,“别的什么都没有,有一栋庄园的房舍已经倒塌,有一栋没有马厩,有一栋有磨坊和铁匠铺子,但是已经倒塌了一半,铁匠的东西都空了。这些南方的庄园范围都不大,没法和野种庄园比,里头还有一些居民,是罗斯比自己在管着。但是他们不喜欢那地方,太穷了,不过三个庄园里的嫩枝园还不错,但也就是房子和围墙还算完整。”

“买吧,金龙是吗?”罗斯比城离君临近,如果我在君临里养太多的人那肯定会出问题,会被怀疑,但是罗斯比城就不一样了,毕竟我需要人种地,对不?那儿是个藏兵的地方,也是个跑路的中转站。

不过这样的话,就需要克蕾注意一下罗斯比城周遭的防御状况了,还有其住民与君临往来的频繁程度,说不准会有瓦里斯或者培提尔的眼线。

“洛克,你是个猎人,有人跟踪你吗?”猎人通常直觉都不错,洛克显然是其中的佼佼者。

“我出城以后甩开了,小姐,或许还有人想过要袭击我。”

“以后出门多带人,在城里就甩掉尾巴,这一点你找克蕾,她也该转换下环境了,从森林里的山地猎手,变成城市里的猎人。”

“好的,我会和克蕾好好商量,宰人,家常便饭。”

金龙如水,去而不返,还好我能蹭在首相塔里,否则得在君临饿死,这里东西真是贵极了。当下的局势是史塔克养着我和另外两个姑娘,而我得养着三十几个大汉。

还好,我的斧刃和莱拉小熊给我省钱了。

“多米利克请的,”莱拉小熊的表情看起来复杂极了,她揉着自己那头有些蓬松的棕发,自从失恋后,她就一直这么放松自我,疏于打理,“他故意的!他就想表现得完美,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当初会那么迷这个人,他讨厌极了!”

我收起咕噜递给我的册子,上头记录了红堡的防御情况和兰尼斯特家族的卫兵执勤规律,还需要再细致一些。我也了解了每天送食物和物资进红堡的货车,以及几位重要人物的仆人,经常出入的那些,无可惊讶的是,没有小孩,大概“八爪蜘蛛”瓦里斯更喜欢他们走密道。

何况卫兵也不会放小娃娃随意进出。

我知道我没法弄瞎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的眼睛,也没那个能耐斩断蜘蛛布下的网络,但是在关键时候,只要除掉或者拖住几个小人物,就能改变很多。

我的人都在明处,达蒙每天无所事事,除了训练,他就是在首相塔周围闲逛。只不过有时候会登高望远,我想小指头和蜘蛛还不至于敏感到如此重视日常生活,他们顶多把我的人当做是在巡视。

克蕾在熟悉君临,她每天早出晚归,有时身上会有伤,“比多情的小兔子更刺激。”她甩给我这样的话儿,奇怪极了。

又过了两天,我的铠甲到了。

我专门找了个房间,只有我和莱拉在观瞻,油布蒙住了这套铠甲,“花了多少?”我抬眸看向站在一边的斧刃。

“20个金龙,小姐,另赊40个金龙,留的您哥哥的名字,需要看看吗?”斧头声音轰隆在他的胸膛内。

“揭开看看,”我很好奇,该不会——

他依言揭开。

我的新旧诸神哪!

果然,果然我不该把希望寄托在他的审美上头!

“斧刃,你这是,这是把七国的铁家伙拼一块儿了?”这副铠甲典型的七国全明星。

对,全明星,什么都有!

该怎么说呢?总体风格类似于地球上的哥特甲。我看看——头部帽盔是河湾地式的,颈甲和头盔及面甲是一套,有一条细缝供双眼观察,表面有浅绿条文和金边,看得出是来自提利尔家族。

胸甲上亮晃晃地印着一只金色的怒吼雄狮,其他的地方通体是血红色的,不,狮子不是在怒吼,是在嘲笑穷鬼!胸甲和腹甲也是兰尼斯特货,毋庸置疑。

右手的手套、腕甲、肘甲和肩甲又是来自另外一个家族,河湾地亚兰城的凡斯家族。我看到了黑白红三种色调,上头有个别人家纹章里的小龙,估计是不想看我这贫苦的酸样,小龙已经弄瞎了自个儿的眼睛。

而左手的臂铠上多了一个加大的腕甲,是河湾地星梭城的培克家族,以橙色为主色的铠甲涂装真的很少,所以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他家的堡垒纹章已经坍塌,至少没了一半,破败得像是我的庄园。

腰甲和甲裙大概是来自西境仙女城的法曼家族,金红蓝三色,上头的船纹章可能被海怪给砸了,只剩下船底,我猜我的钱也是这个状态,已经见底。

大腿甲、膝甲和小腿甲一看就是雷德温的货,靛蓝色,还有葡萄的雕纹,就是有点不好,这串葡萄已经只剩下两三颗,我那三个庄园里的果树,可能也就两三棵。

铁靴就很熟悉了,曼德勒,人鱼的鳞片纹,上面还有褐色的痕迹,是血?这别是杀猪匠穿的吧。

我得客观的评价:看得出来有足够的棱角设计,可以偏转分散力度,在被击中时非常有用,我猜,箭矢和刀剑轻易伤不到着装者。花纹和色泽也挺华丽,就是不同部分之间非常不搭。这套铠甲有些地方不够严丝合缝,毕竟是东拼西凑的货色,我觉得有些部位我穿着会显大,得塞东西进去。

还有就是,一些部位有浅浅的凹痕和伤疤,看得出已经修补过了,大概能凑合。反正我这钱也就能买这一套了,斧刃想必花了很久去挑。

但是,但是!这五颜六色的模样能丑到塞外去!我能想象,这一套铠甲一定是来自最近几年乃至十几年内的战场,从铁群岛到三叉戟的每一次厮杀,这些废铁全是捡来的!

如果我真的穿着这套铠甲去了比武大会,说不定能把我的对手笑晕过去。到时候人家揭露我的身份时,就不是因为我这个神秘人打得好的原因了,而是因为这身铠甲足以载入史册,名垂千古,叫万人敬仰。我会被由南到北的千万吟游人争相传唱,我会被叫做“万家骑士”,成为维斯特洛骑士传奇史上最大的笑料。

这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我想要那种,就是那种银色的,有金边的,英姿飒爽,风流倜傥的铠甲,对吧?女版百花骑士,那个才像话嘛对吧?而不是这种怎么看怎么像是拾荒者的东西!

等等,莱拉在看!我脸上很热,毫不留情地用手遮住了莱拉瞪圆了的眼睛。

“快收起来!重新涂一下,那些雕纹图案能磨掉的尽量磨掉!”我急促地吩咐斧刃这个傻大个。

“我保证这套铠甲够用,小姐,非常坚固,有些部位可能稍微薄弱了一些,我觉得——”

“快搬走!整理好再拿出来,快!”

“应该用什么色调,女士?”斧刃的眼神一如我年幼的时候,真诚而宽厚,我知道,他还把我当孩子呢,我猜他或许会觉得,这是小女孩的虚荣,唉。

“主色用灰,花边和纹路用暗红,重新描绘,别找太贵的涂色师傅,”我按捺下心头的焦躁和沸腾的羞耻心,“抱歉,我不该吼你,但是每个人都注重仪态,我不能贻笑大方,抱歉,斧刃。”

小熊莱拉一扭一扭地,逼我采取措施,“我看看,先别收,呀!别欺负我,莱雅,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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