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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看书 > 奇幻 > 恐怖堡的女儿 > 第41章 王座广场(4600字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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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呈情日,比起前一天来说,人少了许多,寥寥无几的平民和贵族都盯着空荡荡的远处,纯粹由钢铁制造而成的高台消失不见,同样消失不见的,是已经安放在鞋匠广场的铁王座。

到现在为止,没人敢去坐它,至少白天没人敢。

这就对了,我没期待有人会坐上去。

与我对坐的胖女人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她的眼神时不时飘向我身后光秃秃的地方,阳光透过彩绘玻璃洒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却照不亮那一大片焦黑的痕迹。

“这不是我的意思,莱雅拉小姐,”这个胖女人叫法丽丝·史铎克渥斯,以毒舌闻名于王领的贵族圈,但是此刻说话却磕磕绊绊,“我是说,咳,我是受瑞佛雷伯爵的请求,不不不,这是全体王领领主的意思,我们请求您收回成命,在御前会议的裁判结果出具前,不要出兵王领。”

我下意识地瞧了一眼心不在焉的派席尔大学士和忧心忡忡的瓦里斯,说来,“无畏的”赛尔弥·巴利斯坦爵士身为御前铁卫的队长,本来该出席的,可是之前他受了蓝礼的命令去御林剿匪(“你这把老骨头该放松放松,赛尔弥爵士,总是困在红堡里会发霉的,”蓝礼轻佻地笑道,),早就该回来了。

说来如果我搬铁王座时他在场,只怕这个老骑士会当场拔剑。

“这就让我有些苦恼了,法丽丝夫人,原本我想由您协助监护哈佛城的婴儿领主来着,作为辛劳的补偿,在监护期间您至少可以得到哈佛城收益的十分之三。”

“哈佛城?”她瞪大眼睛,“十分之三?”

“对,”我无奈地好像送礼被拒,“十分之三,葡萄园、鱼塘、牧场,我听说哈佛城富饶得出奇。”

“哦,”她收起了惊愕,这会儿正在努力不让自己得意忘形,“我想,我是说,我觉得对王领的处置方案有问题,但是我很赞同。”

我保持微笑。

“另外,小姐,我们终究是要有个王座和国王的。”

“正如我所说,法丽丝夫人,只要真正的人君进了君临,例如回归七神的史坦尼斯,要搬回去一个王座并不困难。”

“对,小姐,”她神色愉快地嘀咕道,“不过呀,要我说的话,喜欢一把火和喜欢七个小人偶没什么区别不是吗?”

“您是看今天教会代表没来对吗?”

然后是身着皮围裙的托布·莫特,他的灰衬衫到处是黑迹,脸上也有,这位铁匠快变成盛夏群岛的黑皮肤人了。

铁匠看起来惆怅得过分,说话时也像是丢了魂。

“小姐,你要的铁链已经打好了好几环,我们一周内就可以做完。”

“好消息,你好像还有什么事?”

铁匠深吸一口气,“啊,原本,那天原本我是想推荐我的学徒,詹德利,他是个好小伙子,手艺不错,做事认真,诚恳勤劳。”

“推荐他做什么?”他把我也弄糊涂了。

“当国王,您知道他有国王的血,不过他是私生子,还没有私生子当国王的,可是我觉得他年轻有朝气,或许——好吧,您把王座搬出去了,还是我干的。”

“对,我干的,”掉了魂的铁匠喃喃自语,“史坦尼斯国王一定想砍了我的脑袋,七层地狱啊。”

“那你当初干嘛不拒绝呢?”

真是好笑,现在后悔啦?

“您是财政大臣,是贵族小姐,这是您的命令。”

“就是说我害你?”

“不!女大人,听我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上午的觐见终于结束,我依靠在空荡荡的梅葛楼阳台上,吹风,瞭望君临,如今红堡里没几个人,为了节省王室开支(以让我能多拿点),提高效用,我把红堡的平民侍女和仆役全开调走了,珊莎和莱拉回到了首相塔住,自从花败之时开始,我还未有缘与她们一见。

这样也好,我往外头运东西会方便一点。

西境和河湾的女性人质住在处女居周围,吃穿不愁,至于我允准进红堡来住的平民?过了一整天,也不过有五个人敢进来,一个是全身长疮的乞丐,一个没了手的工匠,还有三个行将就木的孤寡老人。总之,都是不在乎生死的人才敢冒这个险。

我就知道,君临的住民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如果国王回来了该怎么办?我猜坦格利安立国加上拜拉席恩王朝在内的这三百年,不,不止,应该说是自先民迁移以来的这数千年都没人遇到过这种事:

铁王座被放在鞋匠广场里。

所以,现在众说纷纭,迷茫懵然,看起来原本抱着一种前世的心态来做这件事,消解君权,削弱威望?不,看大家伙的表现就知道,这年代的人不是很能理解这种做法。

所以,我是要分裂这座城市,让有产的市民和难民贫民间相互憎恨,让不甘的贫苦人别再继续待下去,让他们觉得我在为教会和大众谋取未来,甚至不惜得罪国王,让他们心甘情愿地跟着我,以为这样会有安稳和太平。

我不能否认,君临和南方气候温和,如果有得选,我想要这里。可是我是个北境人,一个私生女,在当下的环境中,没什么资本和各位玩家玩权力的游戏,所以什么把戏都没法让我立足。

除非我嫁人,嫁给大贵族。

可是卢斯·波顿怎么办?不提愿不愿意,恐怖堡离那么远,不可能为我撑腰,要是嫁人,我注定要寄人篱下。

索性自己去搏出一个未来!

君临没可能呆得住?没关系,我可以带走这里的钱和人,去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看到远处敞开的红堡门有一群人正在走进,是新来的平民住客?

不,我打消了自己的看法,这些人头戴鹿角,是史坦尼斯的铁杆支持者。

“戒备!”是斧刃的声音。

【酸埃林和波隆】

“我昨晚尝试过,”波隆撕着面包塞进嘴巴里,“当时特别吓人,天黑漆漆的,那把椅子张牙舞爪,我坐上去时还在想会不会跟‘残酷的’梅葛一样被它给戳死。”

“结果呢?”酸埃林坐在波隆旁边,两个人名为执勤,实际上是在开小差。

“刺激到要爆炸,爱拉雅雅坐在我身上,叫得跟王后似的,天杀的,我听说大小姐把真正的王后给逮了,要我说,把那个王后带这儿来玩一遭才是痛快。”

在广场里,在铁王座上,和真正的王后一起——

别想了!

“听起来很刺激,”酸埃林紧紧盯着广场中央那把铁王座,舔了舔嘴唇,四周有不少人在观看,并且窃窃私语,但是无人接近,“今晚我也来试试,老哥给推荐几个妹子?”

“你是要哪种款的?不过我得事先说一声,爱拉昨天在我肚皮上动的时候把手给割了,天杀的小裱子,当时就让我加钱。所以,你也得注意一点儿。”

“不会死就好,我喜欢腰细的,把着动的时候很带劲,”酸埃林原地轻轻跳了两下,“我,北境的猛兽,冬天的使者,正是七国闻名的姓(通假)爱骑士埃林!我会征服这把国王的凳子!”

然而话音刚落,这位冬天的使者,北境的猛兽,无情的姓(通假)爱骑士,即将勇往直前让“王后”尖叫的男人就看到了一个真的骑士。

穿着全身甲的老人走到了铁王座边坐下,枕戈待旦,半点没有逛街的感觉,看模样时刻在准备暴起杀人。

这下子更没有人靠近了。

“嘿哟,是那个‘无畏的’巴利斯坦。”波隆兴致正浓,“可惜了,我还以为国王回家之前能多做几次呢。”

真是该叫异鬼抓走的老混球,酸埃林心头阴云一片,好了,王座之梦泡了汤。

“去他的国王吧。”埃林阴郁地说,北境人对铁王座毫无尊敬,“你们这些给国王舔脚的南方人?”

“嚯?这话说得,上一次给劳勃国王下跪的艾德·史塔克难道是南方生的。”

“临冬城公爵就是在南方呆的太久了,”酸埃林无情无义,“要我说,早就该把铁王座给熔了才对。”

【提利昂】

“酒,给我酒!”矮小的身影迈着疲惫而豪迈的步子踏入帐篷,一股子血腥和汗味同时充斥了整个篷内。

侍从手脚勤快地满上酒杯递给他,侏儒提利昂一口而尽,喘了半天才缓了过来。

“我们堵住了他们的退路,但是葛洛佛和卡史塔克还是跑了。”

“跑了?”提利昂看着秧鸡厅的梅隆·克雷赫爵士。

他身材臃肿,长得就和他胸前的野猪纹章差不多一样胖。

“对,你的矿工看到对方开始冲锋,就走了一半,我们能把那群北境人杀个屁滚尿流已经是七神开了恩,侏儒。”达蒙·马尔布兰老而弥坚,没有其子亚当的凶悍,却也是勇猛之人,至少敢对自己的上司说实话。

可怜的老家伙,这位达蒙伯爵把自己的家堡烙印城给丢了。

“我们派去兰尼斯港的使者有消息吗?”

“有,他们拒绝出城,要求你去整编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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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利昂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他刚刚抵达西境的玉米城时,他的舅舅,乔安娜·兰尼斯特的兄弟史戴佛兵败被杀,兰尼斯港的军队已然丧胆,所以他当时才想到了纠集矿工的主意。

这不是什么好主意,矿工不是军人,虽然西境的矿井野蛮艰险,却始终需要时间去训练。

不过幸好,北方的骑兵给了提利昂机会,年轻的罗柏·史塔克分兵劫掠,于是被小恶魔找准时机,击败了盖伯特·葛洛佛和瑞卡德·卡史塔克的军队,他们的人四散在海边的乡野和渔村,面对重拳出击的提利昂“新军”,没有半点反抗之力。

不过后头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他们得赶在琼恩·安柏和罗柏·史塔克得到消息前突袭他们。

突袭骑兵军,这不是什么好主意。

“另外,大人,我们抓到了逃兵头子,要见一见吗?”梅隆爵士问。

“给他一束绞索。”侏儒半点对话的情绪都没有,“是不是那个‘野熊’帮的头头?告诉他,西境是兰尼斯特帮说了算。”

“你早就知道那家伙会带头跑?”

“猜的,我本来想找个借口宰了他,可是时不我待。”提利昂回应。

“大人!”一个年轻的侍从跑进帐,满脸雀斑,没有下巴,多半是史威佛家的人,“有个人自称蓝赛尔·兰尼斯特,你的表弟,说是要见你。”

“我确实有这么个帅气迷人的草包表弟,不过应该在君临牢里睡稻草才对,”侏儒双手揉了一把自己的脸,坐在会议桌前,振作精神,“让他进来我瞅瞅。”

一个戴着褐色兜帽的身影跟在年轻的史威佛身后,走路无声无息,半点活人的感觉都没有,提利昂好奇地够头瞧兜帽下头,皱着眉,他走近时,露出的容颜确实是蓝赛尔。

“你的信,提利昂·兰尼斯特。”提利昂从没听过这样的腔调,嘶哑低沉,就像是会说话的尸体。

“我的信,”提利昂接过扫了一眼,封蜡是剥皮人,署名是莱雅拉·波顿,他的那位未婚妻,他先把信放在了一边,认真地盯着自己的表弟,“你怎么了,蓝赛尔,”提利昂打量着,“你为什么用布把自己裹起来?还有你的脸,你的声音,这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小家伙。”

“每个人都会遭遇一些突发状况,信已到,就此告辞。”蓝赛尔干瘪地回答。

“等等,君临那边,我叛逆的小坏蛋未婚妻没什么口信吗?”

“她有口信给泰温·兰尼斯特,”双眸无神的表亲说,“我要去找泰温·兰尼斯特。”

提利昂点了点头。

“我有个不好的消息,蓝赛尔,你父亲,凯冯被北方人俘虏了。”

“我知道。”

你知道?提利昂更迷惑了,他的模样让他无法理解,而此刻蓝赛尔没有惊惶,没有愤怒,这样的态度更是让提利昂摸不着头脑。

“先等等吧,你一个人没法去找我父亲,他在河间,军队里,你一个人去多半只会被河间人砍掉脑袋,”提利昂低头,摸索自己的腰间,掏出拆信刀,“我会派人保护你,如果你硬要去的话,但是我现在人手很紧张,西境在打仗。我先看看那个剥皮女孩想说什么,各位等我一分钟。”

小恶魔摊开信纸开始读,读到一半时忽然把信收到了桌子下,他瞧了在场的各位贵人一眼,继续读完,然后,提利昂抖着手把信揉成一团丢进火里。

提利昂还记得那天。

夏天的西境酷暑难耐,骑在马背上疾驰无疑是让自己凉快的好法子。那个下午,詹姆和自己一起骑马闲逛,遇到了一帮强盗正在为难一个少女。

兄长詹姆崇拜拂晓神剑和白牛,才十五岁已经打遍西境无敌手,区区盗匪不过是一群太吵的鸡,他去叫人,提利昂自告奋勇地留守。

她的手在抖,握住了他的手,他还记得那双素手细腻的薄茧,她告诉他,她叫泰莎,靠在田里忙活维持生计。

她为什么比我高呢?当时的少年有些羞恼,着意挺起胸膛,让平日的饱览群书发挥作用,当时的他觉得自己机灵又博学,豪杰之中也难有。

他和少女谈天说地,他还记得她眼中的仰慕和欣喜,他们情浓难抑。

他们在村中圣堂成了亲。

啪!

提利昂的手狠狠拍在自己的脑门上,他不想想后头发生的事。

别傻了,侏儒做什么骑士梦。解救少女,芳心暗许哪轮得到一个被亲属厌恶的小怪物?那是个裱子,一个为了钱和自己的地位张开腿的裱子。

“她在骗我,”提利昂捂住脸,喃喃自语,“这一定是在骗我,不可能。”

对,未婚妻已经和他形同陌路,西境和北境开战,而她在君临羁押了自己的兄长和姐姐。

她是敌人,这是策略。

未婚妻第一次来信居然是告诉他,泰莎没有死还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她还告诉他,这件事是他父亲的骗局,那年的泰莎是个纯洁的少女,不是什么给钱就能做的货。

“她在骗我,”提利昂揉着眉心,“好蠢的小伎俩,只要我和老爸一谈就能戳穿,狮子可不屑于撒谎。”

对,狮子不屑于撒谎,小恶魔劝自己,这绝对不可能!

“大人!格雷果·克里冈爵士觐见,他,他说他腿好了,要来杀狼崽子。”

格雷果?他的腿不是被砍掉了吗?从膝盖上方一整条截了。

“随他去吧,”提利昂不想去过问魔山的事,“你们安排,我累了。”

“我来参加战斗,为了兰尼斯特,为了我的腿,我要复仇!”他听到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人体被推倒,巨大的阴影出现在了帐篷里。

不过,侏儒没有在意。

他满脑子都是少女的微笑,只属于他的少女,那年,只属于侏儒少年的爱情,他仅有的东西,那个幻梦。

真的只是个梦吗?记忆里的声音朦胧而清晰,像是发生在遥远的过去,又像是响起在昨天。

“我爱你,提利昂,你保护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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