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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看书 > 奇幻 > 恐怖堡的女儿 > 序章 厄斯索斯海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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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当空,滚烫的太阳灼烧着在场的每一颗心脏,面前的暴烈汉子一如天空的太阳,其残酷让人难以承受。

“啊,救命!小姐!!!”被他握在手里的士兵惨叫,“莱——莱雅拉,小姐!”他在魔山的手中左摇右摆,晃动得周围的卫兵不敢接近。

巨汉脸上露出嗜血的笑容,长枪掷出。

噗!人影应身而倒。

“啊!!!”惨叫声凄厉尖锐。

一个卫兵躲闪不及,被定在了地上,枪尖穿透了他的肚子和脊柱。

紧接着魔山将手里的人一荡,空下来的手扯住了他的小腿。

他要把被他抓住的人撕开!

“呼…我婆娘,我女儿,啊!!!叫莱雅拉!和你同名!”

士兵知道自己时日无多,“野种庄园,

万岁!!”

一把匕首出现在他手里,然后狠狠捅上魔山的腰杆。

“万岁!”匕首入肉,直没到柄!

他的大脑本该已经缺氧,没什么力气才对!

“啊!!!”格雷果·克里冈痛喊出声。

刷!掌心里的人被扯裂,两半身子飞腾向两方,血雾蒸腾,“我受伤了?”魔山低头看向腰间的伤口,罔顾背上的箭枝。

这几天为了打猎,箭簇都没被“加工”过,可惜。

如果匕首伤及内脏的话,他现在也该是不能动了才对。

可是,他又继续迈开了脚步!

“莱雅拉!!!”魔山大喊,大手将冲上来的斧刃一把扇开,被斧枪留下了一道流血的伤疤。

那双布满血丝的双眼,那张因为愤怒而狰狞可怕的大脸。

无匹的身形,庞然若山。

他来了!

“莱雅拉!!!”

阴影越来越近,奔跑的震动让沙砾颤抖。

“莱雅拉!!!”

大剑拖在地上。

我双手攥紧剑柄,又复松开,如此往复,准备用力。

魔山大脑袋的影子遮住了我的靴尖,够近了!

“喝啊!”

大剑挥出横劈向他的腰肋,他的大手一张握住。

抱歉,魔山,我的剑刃可不是枪尖,那是锯齿状的,异常锋利。

大剑不开锋?这是日耳曼双手剑,拜托。

没想到,时隔两年后,我又要借助他人对我武器的不了解来获利了!

我借着他拦住我的力道抽剑横拉,断手!

断手!!!锯齿割开皮肤和肉,切断了骨头,血洒而出,他的右手少了半个手掌,“啊!!!”

他还在痛叫的工夫,微风让我结成小髻轻拂,那是大剑抡圆带起的气流。

噗!

他还算完好的另外一只脚被劈开!

铛!我不知道那只马腿是什么做的,坚固地立在地面,拦住了我的大剑,没有被武器切断!

不好!

我手指放松,任由双手剑落地,足撑沙中向后仰身,躲开他要抓握的手掌。

“莱——雅拉!!!”他痛呼。

我喘气后退,看着他独脚站立,断腿和断手鲜血狂喷。

好奇异的画面,那只马腿是什么魔法?

“长矛!”我喊道。

不管是什么,就趁着这时候!

“接住!”我眼角是冷芒闪烁,长矛来了!我双手将横飞而来的矛拿稳。

“莱雅拉!”他痛嚎道,手指摸上不断出血的腿部。

要不要戳过去?万一他夺走了长矛反杀怎么办?

再等等,等失血让他神志不清再说!

我的手指握上长矛的中端和后端,挺矛而指,拉开双腿,游移在他身边,往他身后走去。

“补一箭,左肩膀!”我命令。

咻,达蒙的利箭还算准确,插入了魔山左肩,箭羽颤动。

他至少杀了我三个人,被船压上的那几个不知死活。

如果不是他没套铠甲。

如果不是他没有马。

如果不是我的双手剑比较长。

如果不是达蒙的弓箭和那个士兵的匕首让他受了那么多伤。

我怕是现在已经没了命。

不过那又如何?我看到魔山的腰有些松垂,他快站不住了,瞄准,琵琶骨下边一点。

刺击!

噗!

“额…”他发出一声痛哼,想要用手够身后刺入的长矛。

果然没中心脏,卡骨头上了。

我握住矛柄,旋转微挪,“额啊啊!!!”他仰起头,使劲儿想要够向背后,反而弄歪了一根插着的箭,让自己更痛。

我感觉到没有硬物抵挡,狠狠用力!

噗!

矛尖透体而出,松开双手,我任他栽倒在地。

他死定了。

再叫我的名字啊。

你想复仇对吗!?

起来啊!!!

我能卸掉你一只腿,就能让你毙命!

轰隆!

所有人都看着巨汉倒地,发出了巨响,激起的沙雾弥漫。

“我女儿在哪?”

我听到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比较下头,低首望去,正是小恶魔。

提利昂·兰尼斯特。

他的这个问题一下把我从昂扬的战场中抓了出来,这个小侏儒就这么对着砍到了魔山的女人说话?!

“你是说西佛·希山?”我秀眉扬起,“在布拉佛斯。”

咻!侏儒弩指倒地痛呼,正在蜷缩的格雷果·克里冈,随手射出一支箭矢,然后把他的里斯弩丢开。

我不知道这一发是什么意思,告诉我的护卫和斧刃他是我们这边的,还是说也在报仇?

“她在那干什么,”他蹙眉问道,声音很低,“她在当你的侍女?”

“在帮我统计人数,登记造册。”

“什么人数,你没让她去陪贵族老头吧?”他够着脑袋,就个头来看,像极了好奇的丑小孩,“她身体好吗?”

“没有,我有六千五百个人要管,识字的书记却没几个,所以她很重要。哎呀你别离我腿那么近!”

六千五百个人。

我猜侏儒花了一秒钟消化这个消息,他罔闻我让他离远一点的话,伸出食指,“你没虐待她对吧?”

“不称职的父亲有资格问我这个?!”

“对,不称职,今后我尽量。”他喃喃道,“你们要去哪里,我想带她走,在西境她会拥有最好的。”

“你自己去问她,别问我,至于我?匕首湖。”

他盯着我,皱着眉头,大概是在估测我对西佛的影响力有多大。

我们很有默契,没有提婚约之事,大家都知道那不顶用了。

然后,他突然走上前去,拿起我的大剑,吃力地拖向我,“快拿住,把他头砍下来。”

“干什么?”

“砍下来,快去!”

他把剑递到我手上,这动作叫他热汗淋漓,然后他推着我,靠近还在挪动的魔山。

“砍下来,快砍下来!”

干什么啊?

“别推我!我说,他我还有用呢,你看到那腿了吗?”

“砍就是了!这个马腿很邪异,你最好马上动手。”

好吧,魔山嘴唇蠕动还想说什么,我已经举起大剑,狠狠劈下!

噗!

血和沙已经沾了我一身,现在靴子和裤子已经全红了。

还好没把大剑砍出缺口。

小侏儒立刻抱起了魔山的脑袋,不顾鲜血沾湿他的衣服,他吃力地举起了那个硕大的头颅,双臂微微颤抖。

鲜血自断开的脖颈流下,死去的格雷果·克里冈瞪圆双眼,嘴巴微张,怒目而视。

“看到了吗!?”小恶魔大喊,“这是魔山!你们在船上都见识过魔山有多么可怕,这个魔山刚刚还来了一场屠杀!”

“这个女人,斩杀了魔山!!!记住她,她是莱雅拉·波顿!!来自维斯特洛的北境,剥皮人是她的纹章,双手剑是她的武器!世界上有谁能独力斩杀这样的巨汉野兽!?只有她,只有这个女人!莱雅拉——————波顿!!!”

他这是干什么?

不说魔山没穿铠甲,他刚刚花费力气搬船当盾牌,掷人撞石,把人撕成两半,肯定很累。

何况身体上受了那么多的伤。

我杀这样的魔山,和前世剧情里奥伯伦·马泰尔用沾染剧毒的长矛杀他也没太大区别。

至于这么吹吗!?

“看到了吗!?”提利昂炫耀着手上的脑袋,依然在大声叫唤,“记住这个名字!去酒馆里吹嘘,去和姐儿夸口!告诉所有人你们看到了怎样壮观的一场战斗,看到了多么强大的女人,杀死了一个十三英尺高的巨人!!记住她的名字,卢斯之子,恐怖堡的女儿,莱雅拉·波顿!!!”

“让吟游诗人唱她的歌,让吟游诗人带上你们的名字,莱雅拉·波顿,杀死了野兽格雷果·克里冈,她的英勇与强大,多么让人畏惧而赞叹,记住她,记住今天,记住这一场战斗!!!”

我脸红了。

简直就是一场羞耻表演!

“够了!”我一把扯住魔山的头发,轻松将它从小恶魔手里夺走,“你想干什么!?斧刃,来,拿着它!”

“莱雅拉·波顿!!!”该配合我的斧刃一点没有配合的迹象,反而举起双手欢呼,“莱雅拉·波顿!!!”他接过我手里的脑袋,“给魔山缝上,我们会告诉每一个见到的人,小姐,你杀死了强大的格雷果·克里冈!”不要,不要啊!“莱雅拉·波顿!!!”

“别傻站着,快摆个造型,这些水手会在厄斯索斯每一个港口说给别人听!”

我感觉自己的脸快热化了。

“快,莱雅拉,别浪费这一次战斗,让所有人都知道你的强悍,”小恶魔握紧自己的手,鼓劲儿道,“快!”

“不行!”我低叫,“你干嘛啦!这,这算什么事!?”

“算什么事?”他眨了眨眼,“你在这里杀死了格雷果,到了下周,当这些人抵达港口以后,他们会吹嘘你用双手剑杀死了一个块头有城堡那么大的汉子,一个月以后,所有的城市都会知道你仅仅用匕首,就捅死了一个刚刚屠杀了一千人大军的巨人,再过半年,他们会说诸神的光晕笼罩在你脑袋上,你的长剑发出夺目的光彩,杀死了从七层地狱而来有山那么大的恶魔。”

我傻了。

“不可能,”我告诉他,“这也不重要,我干嘛要这样炫耀自己啊!?”

“炫耀?我问你,你带领六千五百人,打出的旗号是什么?”他拍了拍我的腿。

“剥,剥皮团?”

“佣兵?很好,作为佣兵,最大的仰仗是什么?”他问我,却没等我回答,“是暴力,是力量!!!如果你的剑不够锋利,你的雇主怎么相信你?如果一支佣兵团不宣扬头头的强悍,人家怎么相信你是一支佣兵团,而不是维斯特洛来抢地盘的丧家之犬?打架厉害可是佣兵的看门本领!”

“我——”

“别和我说什么骑士精神及荣誉,从古至今没有一个传奇的骑士不存在诗歌和吹嘘,”他接着说道,“匕首湖没有主人,你可别告诉我你是去湖畔的残垣间赛马或者看着美景散步。”

“听好!莱雅拉,把身子低下来!”他扯我的袖子,我迷迷糊糊地照做。

这家伙说了好多,我简直——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你告诉我匕首湖这个地方的时候我就知道了,那里曾经是洛伊拿人国度的中心,后来诺佛斯和科霍尔的联军在湖水上狙击了瓦兰提斯的大军,我从书上度过那里,我知道现在没有任何人宣布自己是匕首湖的领主,你是想要那块地方做根基对不对?”

“对,”我懵然,“然后呢?”

“好!”他大手一拍,“你说你是佣兵团,那里是无主之地,你要占领哪里?那我告诉你,凡是有点头脑和自尊的领袖都不会承认你,匕首湖是三个城邦的交通中枢,恐怕不只不会承认,他们还会攻击你,敲打你,逼你离开!”

“啊?对啊,这没办法的,凡事都有其挑战,这和宣扬我杀了魔山有什么关系吗?”

“关系?这里头的关系就像是河水与鱼一样明显,你要顺利地占据匕首湖,你就要到处说,你杀了魔山。”

“我不懂。”我迷茫的样子可能有点可爱,小侏儒尴尬地咳嗽了一声移开眼睛。

“咳,你看,莱雅拉小姐,你总是不懂得名义的重要性,为什么你被称为僭主?为什么你丢铁王座的行为没有引起好的反应?这就是原因,合法性和正当性,是一个领主或者君王行事的基础。”

“嗯,所以这和我杀了魔山有什么关系?”

“这是你构筑自己成为君主的基础,从古至今所有的君主只有两种,一种靠血脉,一种是英雄,你不过是一个伯爵家的私生女,血脉是万分靠不住的,你只有成为英雄本身,让你的事迹为人所传唱,你才会成为一个君主。”

“英雄?”我挠了挠头,“可是,世界不是围绕着英雄转的呀,而且,我当时一切为了君临人民的福祉在做,这不就够了?”

“不够!你要神话自己才行,莱雅拉小姐,要让人崇拜!人民不止要听税收了多少,路修了多宽,他们更爱听你早上吃了一千公斤肉,下午喝了一千品脱黄金葡萄酒(我哪吃得了那么多?),这是一种比喻,别抬杠!晚上睡了一千个男人,隔一天换一千个女人陪床,你要让人民想成为你,同时又让他们感觉这辈子都赶不上你,最后的最后再加上你对他们不赖,你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君主,你现在做的事,有开明、有仁慈,甚至有暴力,唯独没有君主风范。”

“那,好吧,我看出来了宣扬魔山被我所杀的价值,然后呢?”我正色问道。

“你去匕首湖,当然不能悄悄咪咪地摸过去,莱雅拉小姐,你要正当地成为那里的主人,甚至科霍尔、诺佛斯和瓦兰提斯的主人,你就要让那里的人民哭着喊着求你去。怎么让他们求你去呢?雇一个厉害的佣兵团呀!匕首湖里河盗纵横,一直到今天,我在潘托斯也时有耳闻,沿岸的村落恐怕不堪其扰,更何况是路过的商队。”

“你是说,造一个名义过去?说我们被雇佣?”

“对!”提利昂一拍拳头,“任何事都要正当,莱雅拉,强盗手上肯定命案不少,湖边和河边会有不少苦主,你接受他们的请求,赊账为他们除害,剿灭河匪,带来和平和安定!”

对,反正我不是真的佣兵,赊账就赊账?

洛恩河的河盗为患在自由城邦内部闻名遐迩,而匕首湖尤其严重。

据说在湖中的很多小岛上,藏有无数的洞穴和秘密堡垒,比较出名的是“不洗澡的”乌霍以及“残酷的”柯拉。

“这不是真的赊账,而是分期用匕首湖上的过路税来抵押,这样子,你收上了税,就算你没有匕首湖领主或者匕首湖之盾随便什么称呼,你也是那里实际上的主子!”

“人家可以不交税呀?”

“可以,但是不交剿灭河盗保护商路的钱,那就是自愿承受河盗抢劫的风险,那就,自担风险咯。”

这个我理解,可以和某个当地能够谈判的河盗势力结盟,每个月分钱,不上税的就交给河盗去打理。

也可以撇开河盗自己单干,一波人收税,一波人当贼。

“这部分小伎俩我懂的,”我揉着下巴,“你说的可以当科霍尔、诺佛斯和瓦兰提斯的主人是什么意思?”

“我不是说您一过去,瓦兰提斯就会奉你为最后的瓦雷利亚,龙王之后,至高执政啥的,那运气只属于坦格利安。我是说,您看,您是个佣兵团,以佣兵团的名义做事,处在匕首湖这个三城交界,距离瓦兰提斯北部以及诺佛斯和科霍尔两座城邦都极近,这就是机会。”

“机会?”我蹙眉。

“没错,自由城邦的军队一向不行,像潘托斯就完全在靠佣兵,”他说道,“科霍尔也没有自己的武装,据说只有一些守卫和三千名无垢者,象党执政的瓦兰提斯一向不乐意用军费来养太多的本地虎袍军,也需要人去帮忙剿匪,这些就是机会!

你宣传自己是佣兵,就代表你这里可以用佣兵的规矩来谈,什么是佣兵的规矩?就是长剑和金币,这就是告诉那些总督和执政官,可以花钱雇你进城来帮忙做事。

你宣扬你的事迹,可以让人觉得这金龙花得值,虽然他们不一定用金龙,总之,能让那些城邦里的大人物觉得值得用钱雇佣你,加上你就在自由城邦的中央,那个匕首湖,距离到哪里都可以很近!

总之,这样一来,你就有了去带军队去某个城邦的名义,再后面,就学着匕首湖的旧事,只要你行事地道,别太横征暴敛,让平民不会太过愤怒,让贵族想把你赶走,那就安稳如山。做到了这些,那后头登基为王的事,就是顺理成章了。”

“你的话里有不少好点子,虽然还不成体系,不过大致有了一个可行的思路,当然,很多地方还需要完善,不过,”我思忖,“不过我只是是告诉了你我要去匕首湖,还有我有六千五百人而已,那么短的时间,你就想出那么多内容,对吧?”

“对,我帮了你忙,莱雅拉,希望你能让我带走我的女儿。”他坚持道。

“不可能。”我一口回绝。

提利昂急得想跳起来打我的膝盖,“为什——”

“你和她一个都别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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