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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看书 > 奇幻 > 恐怖堡的女儿 > 第13章 铁橡城-雇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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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氏族来袭?

铛!铛!铛!

铁橡城的铜钟被敲响,“让民兵集合!瞭望塔报告情况,弓箭手,长枪手,列队!”莫顿·韦伍德手握剑柄,指点身边的卫士,“你们几个去保护我母亲我弟弟还有我儿子,艾瑞肯,去安置农民。”

“大人,夫人他们在——?”

“圣堂!”莫顿阴沉,“如果我老妈受了半点惊吓,我就把你们丢进猪圈,光着身子丢。”

我看到铁橡城外村子的民众蜂拥而入,活像是多斯拉克草海里遇到了白狮子赫拉卡的马群,夺路而跑,惊慌失色,顾不得拿家财和储粮。

“雇佣骑士!”他转向我,“带上你的家伙,会射箭吗?”

我那手射箭技术一言难尽,骑马可以把身子交还给莫波多年来的习惯,射箭是彻底不行,没感觉。

这是个机会,稍微获得一点谷地的信任,能让我更快地接触到谷地的权力中心。

虽然说依照小谢特的说法,谷地一团乱麻,搞不清楚谁能做群山和峡谷的主。

“没准头。”我操纵着莫波拔出长剑,用莫波那嘶哑难听的嗓音:“我和你同在,莫顿爵士。”

“很好,这几天,我会负责你的饮食和马料,为你提供庇护,你可以保有在战场上获得的战利品。”

我笑了,高山氏族就是一群穷凶极恶的乞丐,哪来的什么战利品?

虽说如此,场面话不能少:“我的剑属于您,这是我的荣耀!”

轮到他笑了,表情充满临战时的昂扬,这还是我头一次见到莫顿爵士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走向城墙,头也不回,“回头给你五个银鹿,雇佣骑士。”

切,打发叫花子。

外头的山里原住民比我想的还要多,他们拿着斧头和刀剑,还有干草叉、镰刀与直接拿木头削的长矛,有些戴着牛角盔,有些穿着锁甲,大多数壮汉都身着没鞣制过的生皮,哪怕在城墙垛之间都能闻到冲天的腐臭和汗味。

“我是冈恩之子冈梭尔,群山是我们的!”领头的人魁梧强壮,面部隐藏在一个羊颅的阴影里,“谷地是我们的,羊、谷子还有橡树,全是我们的!”

“对!”他们满打满算有两千号人,两千个嗓门在下头自报家门,康恩、托瑞克、贾格特、名字多得我记不过来。

“你们杀了塔昂,你们付出代价!”

“代价!!!”又是一阵杂七杂八的大叫,看来是给之前被处刑的偷粮贼报仇来了。

嗯,怎么办呢?这座城堡里带兵器的男人不过上百,好些家里都没有丁壮,可能是被征召了。

我手下倒是有个高山氏族姑娘,齐拉之女齐西,似乎是来自黑耳氏族,那个野蛮丫头的存在,证明“小恶魔”提利昂和这帮子山里的蛮族关系匪浅。

可惜,这是红王之手的关系,我这莫波用不上。

“干,乱七八糟的畜生,”莫顿低声咒骂,“真是多事之冬!”

“打不赢的,莫顿大人,”我叹息道,“他们人多势众,能把这座铁橡城压得死死的,然后强暴一顿。”

“做梦,”莫顿爵士咬牙切齿,“不管是他们下面的脑袋,还是上面的脑袋,我都会砍掉。这不过是一群毫无荣誉感和羞耻心的荒野畜生。”

“他们想要公正,呼唤正义,咱们就给一个公正嘛。”我冷眼旁观,“勇气和顽固没法让你家这个千年来的老宅子完好无损,得谈判,并且合作。”

他扫视了一遍,没再嘴硬,“你去,去朝这帮土匪摇尾巴去吧,沙里来的狗。”

呵呵,小嘴抹了花蜜。

“冈恩之子冈梭尔,”我扬声,“我是沙漠的儿子艾德瑞克,”换言之,没爹没妈的杂种,

“你来这里干什么,就为了抢别人的东西,给小偷报仇?!”

“冈恩之子冈梭尔和诸氏族联军正要赶去帮助心树女王,端掉那个鹰之巢!”

心树女王,鹰之巢?

电光火石之间,我了解了。

“他们是去鹰巢城下和‘白骨女士’的军队汇合的。”我忖度道,“心树女王,那是为什么称呼?”

莫顿爵士面色阴沉得过分,之前的战斗欲望早已消失不见,他没回答我,而是:“那就走你们的道!”大喊出声。

“复仇!”下头的回答:“交出凶手!”

我能听得出来,还有转圜的空间,下头这些高山氏族的部众不会立刻发动进攻,他们大概是没有了吃的,才会以报仇为借口来铁橡城讨要,这不,铁橡城外的村子遭了殃,牛羊和马儿被牵了出来,还有腌肉及酒水,这帮复仇者可开心了。

估计去参加“白骨女士”的大军也是同样的原因,山里没吃的。

但是,很显然,只是用食物来应付,无法解决目前的局面,这些高山氏族既然说是要复仇,那没个交代,恐怕不行。

这个问题嘛…别管什么律法,杀了人,又不想吃亏,方案只有一个。

我提醒莫顿,或者说诱导莫顿:“你没法用安达尔的法,判这帮先民后裔死刑,他们不会认的。”

“那就比武审判吧,”没错,谁赢了,谁说得对。“高山氏族的人如果拒绝,会被人说成胆小,不是吗?”莫顿爵士拴紧自己的披风,“去,告诉他们,一对一单挑,是我把他们家的老鼠套上绞索!”

莫顿爵士挺身而出的意愿没有完全得逞,最终,局面是五个对五个,有意愿替被处死的小偷报仇的氏族民有五位,依照他们的规矩,我们得派出五个人迎战,铁橡城门开了一条缝,城里派出的好手鱼贯而出。

第一场是韦伍德家族的军士艾瑞肯对阵“羽毛蛋”康恩,这个军士斧头耍的不错,比对方还要蛮横,铁橡城胜出。

第二场是莫顿爵士和“烂爪子”托瑞克,靠着板甲与利剑,莫顿轻取对手的脑袋。

第三场,第四场,两个韦伍德的可怜虫被贾格特和黑史密折磨得很惨,高山氏族获胜。

五局三胜,转眼间想赶我走的铁橡城,得靠我才能幸免于难啦,赌注是败者失去一切,胜者凯旋高歌,这些韦伍德家的人对我又不好,要不要故意输一输呢?

最后,轮到我了,我的对手正是这一队氏族民的头头,冈梭尔,那个冈恩之子。

“你剑用的如何?”莫顿爵士在我身边低声问,他身上沾着失败者的血迹。

“还成。”我回答,“待会再借你的剑用用。”

“两把剑?”

“多恩勇士密如沙,打架都是用两把,银色笑星一出手,管把蛮子打趴下。”

莫顿毫无幽默感:“世界上最该被吊死的,就是多恩来的吟游诗人。”

哈,这个莫顿·韦伍德肯定被多恩来的小帅哥戴过绿帽。

我出列站定,左右手分别是一把武装剑,“你是他们的头头?”冈恩之子冈梭尔走上我面前,他戴着牛角盔,手头是一把猎刀,和一把斧头,双眼正打量我的链甲衫和手头的利刃,还有遮严实的脸蛋,“我会割掉你的下头,喂山羊。”

“等等!”戴着羊颅的人出声,我注意到这个领袖身边有个满脸皱纹的老女人,他吩咐道:“冈恩之子冈梭尔,给你的武器点上火。”

嗯?

等等!

我再看了一眼那个羊颅和他的老妇。

这是看出我是尸鬼了!?

这群人里有巫师,或者巫婆,毫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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