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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看书 > 武侠 > 快穿之反派大佬是我囊中物 > 第1603章 前置任务,我恋爱脑(63)

众人议论纷纷,大多都是往好的方向说。

毕竟,萧展扬当年交友广阔,为人也豪爽,很是结交下些朋友,这些人吧,虽然不太方便插手,或者不愿意管萧家的家务事,但若是萧娆能醒悟过来,重振家声,他们倒不至于阻止,有些甚至会帮忙。

“要我说啊,贤侄女说得有道理,杨志义此子不是善类,展扬刚刚去世,他就闹出外室私生子,又打压红凌,呵呵,就是吃绝户,也吃得太急了些!”

宾客们冷笑。

说到‘吃绝户’三个字的时候,明着是指杨志义,实则,那眼神全都冲着钱老板去了。

整个海市,谁不知道杨志义就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他今日敢来,能来闹事,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指使,钱老板和萧家的竞争,人尽皆知,更何况……

杨志义进门和钱老板那眼神勾结的?当谁看不出来啊。

都是生意场上的人,也都有地位有名望的,真想争出高下,那就是光明正大的用商品,用商道来解决。

人家萧家孤儿寡母,本就是可怜了,如今,钱老板还用这等下三烂的手段,怪不得他们看不起了。

众人啧啧有声。

钱老板站在人后,感受着众人复杂的眼神,面

上虽是不动声色,心里多多少少有点难受,当然,他不后悔,就是觉得有些恼。

不过,杨志义这人,他们已经收下,派出来找麻烦了,就不会因为这点简单的鄙视而丢弃。

眼前这些个老板,装得像是多正义似的,以往杨志义当萧家主人的时候,他们不也没说什么吗?如今出来装模作样干什么?

钱老板内心嗤笑,眼神暗示。

有些依附他家生存的狗腿子小商人,自然替他出面叫嚷道:“萧大小姐,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杨老爷虽然是赘婿,但自古以来,男为天,女为地,男尊女卑实属天理,哪怕写了什么契,也是不算数的。”

“杨老爷男子汉大丈夫,乃是你的夫主,你身为女子,当以贤良淑德为主,怎么好意思说什么离婚的?”

“真是有辱斯文!”

“不错不错,男子掌家,本就是理所应当之事,展扬老爷是糊涂了,才把家业交给个孙女,这不是胡闹吗?”

“萧大小姐若真的是孝顺,就该跟杨老爷和好,赶紧再生个儿子培养起来,才算是延续你萧家的血脉啊!”

“萧大小姐,听我一句劝吧,一夜夫妻百日恩,不管怎么样?你和杨老爷还有个孩子在呢,

哪怕是为了小小姐,也得将就将就啊!”

“对啊,都是为了孩子嘛!”

人群里,也不知是钱老板安排的,还是真有人看不惯,到真有人挥舞着‘男宝至上’和‘为了孩子’的武器道德绑架起来。

国民时期,封建残余,不,人家不叫‘残余’,而是光明正大的封建,这种道理,是占了主流市场的,这话一说起来,就有宾客暗自点头。

当然,这也怪不得这些宾客们,就是现代社会,也有不少人会相信这种理由。

明叔:……

萧红凌:……

妈的,当初杨志义养外室,抢夺萧家产业的时候,怎么没有人拿‘为了孩子’做理由,来劝他收手的呢!

他们恨得牙根直痒痒,却又无法开口。

毕竟,人家有一句话说对了,在是赘婿,在有契约,杨志义都是萧红凌的亲爹,百善孝为先,以孝治国的所在,辈分和血脉永远都斩不掉。

在这种场面里,萧红凌是没办法跟杨志义对峙的。

女儿对亲爹,怎么对怎么输。

明叔也不好说太多,他到底是奴身。

能名正言顺,长篇大论指责,训斥,甚至是殴打责骂杨志义的,只有萧娆,毕竟,再怎么男尊女卑,古讲究过

‘妻者、齐也’,更何况是赘婿。

萧娆不退缩,外人说的再狠,骂的再毒,也是妄然。

“将就?贤惠?哈哈,真是可笑,你们是听不懂人话吗?”萧娆显然很明显这一点,在萧红凌和明叔的眼神鼓励她,她一点都没有退缩的意思,反而瞪起眼睛,把再家里那股子厉害劲娇纵劲儿摆出来了,她双手掐腰,对着那个‘喷她’没有‘妇容妇德’的啐了一口。

接着又骂道:“你是不懂得律法,还是单纯就是人纯?你知道什么叫上门女婿吧?”

“赘婿,签了卖身契的赘婿,就是我爹给我买回家的,帮萧家传宗接代的玩意儿而已,你让我对他三从四德?”

“开玩笑呢?怎么着?你们家花钱买来的童养媳勾搭野汉子,再替野汉子生外姓子,顺便在让那外姓子继承你的家产,把你亲生的孩子挤到一边,你能容忍吗?”

“你们能不能?”

萧娆胡搅蛮缠道:“你父今儿要是说一句‘能’,我萧娆立刻把离婚的决定收回来,但是,你们若应了,就得做到,日后,我会帮你们的妻子,你们的儿媳妇介绍‘野汉子’。”

“哦,对了,来有你们老娘,到时候,你们老娘若是能你们

生个‘好兄弟’,你们可别忘了今日的话,把人家当成亲兄弟对待,分给他家业。”

“毕竟,今儿是你们说的,‘家和万事兴’,一切为了孩子吗?”

“我说得对不对啊,钱老板?”

她调转枪头,直接问向钱老板。

钱老板:……

想想老娘、妻子和儿媳妇,不由掩面转头。

不,他不想说,他也不想听,他只想破口大骂,偏偏,却又没有骂的理由。

萧娆这番话,虽然又刺耳又大逆不道,可仔细想想,是有几分道理的。

不说未来和民国时期了,哪怕是前朝的时候,赘婿在一定意义上,也都跟童养媳差不多,就是坐着‘八抬大轿’,拿着‘捧花聘礼’,被‘娶’进家门,给人家女主延续香火的。

更何况是杨志义这种签了卖身契的,若不是眼下民国大总统上任时,废除了奴籍,萧娆想休夫,根本不需要登报纸,直接提脚把他转手卖了,都不犯律法。

古代男子卖妻卖妾,那不有的事吗?

谁说什么了?

杨志义之所以能风光,能被旁人捧成‘杨老爷’,不是因为他真的有身份有地位,而是萧娆愿意捧着他,喜欢着她。

但如今,人家不愿意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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