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54看书 > 历史 > 一个人的明末 > 第18章:财政

当然之前,朝廷也不是看不到这些问题,万历末年辽东战事起,朝廷就经常从太仆寺、工部等有财政盈余的地方提取银钱充作军费,到天启年间辽东战事一日紧过一日,太仆寺、光禄寺、工部仓库这些凡是有收入来源的衙门仓库也全被淘光。

崇祯元年的户部尚书毕自严号位理财能手,根据国情调整政策,开源节流,提出足饷十一事:分别是增盐课、停修仓廒、酌议鼓铸、搜括杂税、查隐占、南马协济、牙行换帖、板木改折、寺田起科、崇文店税、发兑京运。又搜肠刮肚,多方搜罗在督抚公费、功名开纳、钞关关税等地方抠出了不少财源,总算大体上保证了崇祯初年的开支平衡。但也只是拆东墙补西墙,并没有对大明原有的财政结构性问题作出改革,所以财政开支总是大于收入,军费总是不够用。

崇祯六年,毕自严被皇帝治罪,户部更是不堪。而之后东虏攻于外,流寇肆虐于内,内外夹攻之下,财政收入只是一年不如一年,而军费开支确是逐年上涨。之后的户部尚书又没有开源节流的本事,只好辽饷之上加剿饷,剿饷之外再加练饷。以至于搞得民穷财尽。

而刘重元的总体思路则是:首先要统一征收统一上缴然后由户部统一进行分配,如此朝廷才能有更大的调配自由,才能调配更多的资源在最重要的地方,当然也就是军费了。大明在征收辽饷之前,户部所属的太仓库每年收到的只有四百多万两银子,但并不是说大明每年的财政收入只有四百万两。

但其实远不止如此,大明自太祖年间起,财政收入以田赋为主,在之前就是实打实的粮食,有多少呢?洪武末年、永乐中叶达到3000石,崇祯初年田赋约有2800万石,如按当时一石米市价一两银子折算,则是2800万两,但朝廷收赋税是按低于市价来折算,大约有2500万两。

但是在万历年间张居正施行一条鞭法,同时将大部分的粮食等食物进行了折银,也就是农民在交税的时候不能再交粮食了,必须先将粮食卖给粮食商人换成银子,然后用银子交税。当然不全部如此,在某些地方朝廷还是征收粮食的,毕竟京营、百官、边军都需要吃粮食。

除了田赋之外老百姓还要承担各种徭役,徭役在张居正时期开始,有一部分逐渐并入田赋之中,徭役总计折银约1000万两。其他还有盐课银200万两,杂项收入400万两,杂项的内容很多,包括钞关关税、地方商税、房屋契税、矿税、渔税;工部征收的各种物料、造船所用的竹木税;光禄寺征收的各种食材;兵部征收的太仆寺马价银子,抄没犯官的赃罚银、朝廷出售功名的开纳事例、出卖僧道尼姑度牒收入、武当山、泰山收取的香税等等,名目繁多,不一而足。

以上四大项合计约4200万两,这大概是加征辽饷、剿饷、练饷之前大明中央朝廷加地方的全部常规收入。4200万两是足额征收,一般无法全部征到,征到80%即3400万两就可以视为足额完成。

大明的这部分财政收入,又分为起运和存留两块,起运部分归朝廷调配,可能送进户部太仓库,可能送到内廷作为皇帝的花销,也可能直接送到周边某个军营作为军饷,不一而足。留存部分则归地方州府支配,作为官员吏员工资、官府运行公费以及地方公用设施的修建,等等。

中央朝廷收入又可分为內廷收入和外库收入,内廷收入归皇帝私人,外库收入才归朝廷。在万历六年,曾有统计中央财政收入1461万,但这1461是复合单位,既有银两数又有粮食的石、绢缎的匹数。到了崇祯年间,因为灾荒和战乱,这一部分的收入实际上每年都在下降。

朝廷外库收入以户部太仓库为主,每年约有四百万两银子,此外还有兵部常盈库收取马价银,工部节慎库收取物料银,光禄寺收取食材银等等。

万历四十六年辽东战争爆发后,战事激烈,规模空前。国库连现有边镇粮饷已然应付不了,频频拖欠军饷,如今又爆发新的大战,在原有的财政办法里已经无法可想,只能再开输新血。户部申请加派,全国除了贵州地瘠民贫又有土司作乱暂不加征之外,其他各省全部按每亩三厘五加派,合计231万两。

第二年,战争升级,原加派额远不够用,于是二次加派,将每亩加派增加到七厘,仍然不足,第三年,增派至每亩九厘,合计520万两,史称辽饷。辽饷九厘银520万两,是预算数,到万历四十八年止全部是地亩田赋银,从天启元年开始削减了一部分田赋,但另外征收盐课、钞关关税,和杂项。杂项实如其名,内容极为庞杂,包括卫所屯田、优免丁粮、平粜仓谷、房产契税、督抚巡按公费、抽扣工食等大项。高峰时辽饷应征数达到770万两。但实际大部分年份因为天灾、战乱以及地方州府的抵触,每年实收数不过三百多万两到四百万两。

然后崇祯十年,杨嗣昌为剿灭流寇提议加征剿饷,总计每年二百八十万两银子,转用于剿灭流寇,因此被称为剿饷。原计划只征一年,实际一直到今年剿饷仍然在征收。

崇祯十二年,因为东虏通过蓟州入侵直隶直薄京师,

一直攻入直隶南部和山东,皇帝震怒,朝廷矢志复仇,要复仇就要练兵,尤其是增加了六七万刚刚立下大功的北洋军,于是在杨嗣昌的提议下,朝廷又开征练饷,转用于练兵。

合计辽饷、剿饷和练饷,总数达到2100万两,再加上正赋,朝廷每年的财政收入应当在3500万两以上。但实际上朝廷从未收到实数,首先当然是因为直隶山西数次遭到东虏入寇,被屠杀、劫掠的老百姓数以十万计,朝廷援军追在东虏身后,也给地方上的生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害。陕西、陕西、河南和湖广等省又屡屡遭到流寇的侵袭,再加上追剿的官军军纪即差,两军所到之处,尸横遍野,钱粮也被劫掠一空,战乱之地又如何收到上来赋税呢!

再加上北方数省又连年灾荒,水灾、旱灾、蝗灾轮番袭来,庄稼歉收,老百姓辛苦种田所得尚不够交租交税,于是干脆抛荒逃荒,官府只好将他们的赋税转嫁到其他老百姓头上,其他勉强能够度日的老百姓赋税加重,过不下去也只好逃亡,如此恶性循环之下,税更是收不上来。

第二来说,正赋、辽饷、剿饷和练饷,其实是重叠在一起的,都是针对土地征税。所以,朝廷着力征收辽饷之时,正赋必然被侵蚀,征收上缴额度逐年下降;开征剿饷之后,辽饷又被侵蚀,与正赋一起逐年降低;等到练饷开征,之前的三饷则一起降低。如此开征新税而旧税收不上来,所以实际征收到的赋税远远不足3500万两。最高的一年也就是崇祯十三年,大明内地相继平静,未遭兵灾,除了山东和河南因为大旱而免除赋税之外,其他各省因为朝廷的严责而大体上起运到了京师。合计起来也不过2158万两左右。

这其中包括上千万石的粮食,用于辽东军、北洋军、直隶军、宣大军等边军和京营、勇卫营的军粮,还有朝廷京官的口粮,送入宫中的精米等等,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折物,实际收到的银子只有九百多万两而已。

刘重元所谓统一征收统一上缴统一分配的原则,基本上是效仿后世的财政政策,由户部统一管理起运到朝廷的所有钱粮物资,包括户部的太仓库、兵部的太仆寺常盈库、工部的节慎库以及其他各部寺的财政职能部门,并统管地方州府直接起运到其他地方的钱粮,然后还要逐步的提高起运的财政比例。如此户部才能掌握更多的钱粮。

然后,户部将按照过去几年各个地方的财政开支编列财政预算,按照轻重缓急的程度进行增减和调整优先度。例如关系到大明对东虏作战的北洋、辽东、直隶和宣大四军,关系到对闯军作战的三边陕甘军,就要优先的保证粮饷供给。同时还要想方设法的进一步增加这一部分的军费,以增加战兵员额,提高装备水平,增加训练力度等等。

重灾地区的赈济也需要加大力度,陕北因为赈济不力造成流寇肆虐十年的教训决不能再次上演,山东、河南和陕西等大灾胜负以及北直隶遭受兵祸的州府应当大幅度的减免赋税,甚至是运粮来赈济,以工代赈,尽量减少潜在成为流贼的灾民数量。

其他还要花钱的地方还有很多,例如在河套筑城坚守,移民过去放牧开垦;扩大太仆寺马匹的养殖;整顿京营,建设一支敢战能战的京营禁军;扩大工部所属兵工厂,提高军器生产能力。等等等等,但是这一切都必须为对东虏对闯贼的作战以及赈灾让路,因为这两者决定着大明的生死存亡,必须得到大明的优先保证和全力支撑。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章 加入书签